1. 需要对展台进行特殊装修的施工单位,请提前与展览中心客户服务部联系。获准进馆施工的单位须在进馆前,向展览中心客户服务部提交:
(1)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施工资格证明、
(3) 施工平面、效果图、电路图、使用材料说明等资料、
(4) 填写《特殊装修申请表》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5) 经核准后,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施工证件费、特装垃圾处理押金等相关费用
(6) 在办理其人员临时进馆施工证后,方可进馆施工。
2. 布展期间,电锯、电刨等木工制作应在展馆外的指定场地操作,禁止在展馆内进行木工材料及油漆类基础加工。
3. 对统一搭建的标准展台及配置的展具,不得擅自拆装改动。严禁在展板、铝材及地上涂漆及涂料、打钉和开洞。严禁用展馆的桌椅做登高工具,凡需自行搭建登高器具,需采用安全器材,安全责任自负,也可向展览中心租用。
4. 在展览会开幕前,所有自行组织展台施工的参展单位应准时参加由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在开幕前解决,不得拖延。
5. 中心允许使用可擦洗的粉笔或经批准使用的胶带在展览大厅地面上标识摊位位置,其它地面划线方法不可使用。去除未经批准的地面划线的费用由主办单位负担。
6. 搭建摊位使用的材料应为非易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2级。
7. 任何临时搭建物与展厅墙面必须保持0.6米的距离。
 
 
常熟国际展览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00-2007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CENTER.
地址:新世纪大道与开元大道交界处 电话:0512-52738533 52721111